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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连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公寓卫生检查细则

    发布日期:2020-07-06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  为进一步建设文明校园,营造干净、舒适、整洁、卫生的住 宿环境,使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、制度化,根据《大 连外国语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》,制订本细则。

    一、检查项目

    1.空气清新度;

    2.房间整洁度;

    3.物品摆放整齐度;

    4.宿舍文明度。

    二、检查细则

    1.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结合方式进行,保证每个寝室 每学期最少检查两次。

    2.学生行为文明督导室负责制定学期寝室检查时间,并发放 至各院系,各院系根据全校寝室检查时间自行安排本院系寝室卫 生检查时间,每学期不少于三次。保证本院系检查与学校检查时 间错开。

    3.学生行为文明督导室负责组织校民管会、各院系民管会进 行,在检查后一周内将检查结果公布,并通知相关院系辅导员, 院系检查结果自行公布、存档。学校检查和院系检查的平均值为 学生寝室学期卫生总成绩,作为学生个人学期综合素质考评、评 奖评优和学生入党考察的重要依据。学校检查成绩作为评选学生公寓先进集体的主要依据,学校检查成绩和本院系检查成绩的平 均值作为文明寝室的评比依据。

    三、评分标准

    1.寝室卫生情况分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。

    90~100 分为优秀;70~89 分为良好;

    60~69 分为合格;60 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
    2.具体评分标准

    (1)满分 100 分

    (2)室内通风良好,空气清新无异味(10 分)

    (3)房间清洁(5 分)物品鞋子摆放整齐(5 分)无痰迹脏 物(5 分)

    (4)四壁及天花板无灰尘、无脏迹、无蜘蛛网,墙面美观(5 分)不乱贴、乱画,不在墙壁上钉钉子(5 分)

    (5)内务整洁美观得体(10 分)(床铺乱按不叠被处理,不 叠被每人次扣 5 分)

    (6)个人桌面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灰尘杂物(10 分)

    (7)阳台内无乱堆乱放的杂物(5 分)阳台地面清洁无积水(5 分)

    (8)暖气上面无灰尘,后面无杂物(5 分)

    (9)寝室内不乱接电线(5 分)不违章使用电器(5 分)

    (10)寝室整体美观、温馨、整洁程度(10 分)寝室有值日 生表(5 分)检查卫生时宿舍成员与检查组成员配合态度(5 分)

    3.检查以“评分标准”所列项目为准,检查人员凭证件进入寝室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打分。

    四、其他

    1.寝室成员应全力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。如在检查中有不服 从管理者以及不配合检查者,视其情节和态度,给予批评教育直 至相应纪律处分。

    2.卫生检查特别优秀的寝室给予表扬,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寝 室给予通报批评。寝室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(含)以上被通报批 评,则取消该寝室所有成员的评优资格;单个寝室累计三次被通 报批评或一次检查中多个寝室被通报批评,则取消该寝室所在班 级的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资格。

    五、本细则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修订,经学校 2017 年第 11次校长办公会通过,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,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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